我國的鐵路運輸系統,肩負著社會大眾的移動與經濟發展的重任。交通部與本局(鐵道局)依據《鐵路法》第4條規定,對國內所有鐵路實施管理、監督與行政監理。
我們的核心目標,是要求所有鐵路機構必須落實執行安全、可靠的運輸服務,為民眾提供優質完善的鐵路旅程。
監理工作貫穿鐵路系統的整個生命週期,確保每一個環節都符合安全標準:
鐵道局肩負的鐵路監理業務並非一蹴可幾,是經歷組織調整與專業人才培育的艱辛過程。
為建置完整的鐵路監理制度並強化業務運作,交通部於民國100年(2011年)1月授權成立了「鐵路營運監理小組」。
該小組透過整合機關現有的人力與經驗,成功達到「提昇鐵路運輸行車安全與服務之監督」的目標,並積極培養鐵路監理的專業人力 。
本局依循下列法規,確保鐵路營運符合法律規範與公共利益:
上架日期:
114-10-08
資料維護單位:
營運監理組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
114-12-16